涡阳县市场局开展违法商业广告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18-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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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维护和规范全县广告市场秩序,助力营造有益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自2018年5月上旬起,涡阳县市场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内违法商业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该项整治工作依据是《广告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但公益广告除外。
整治工作县局统一组织,以基层所(分局)为单位实施,该项整治工作的范围是各所(分局)辖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内进行的广告活动、广告宣传、以及张贴的广告、均纳入清理、整治范围(公益广告除外)。
该项整治工作将持续至5月底结束。(信晓红)